福建省水电资源丰富,中、小水电厂已建和在建达6006家,长期以来中、小水电并网管理存在技术要求不够明确,调度关系不够清晰,安全责任不够到位,电费结算不够规范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级电网和发电企业对《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不够重视,特别是县级电网《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率较低。针对这些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福州电监办在完成省调直调电厂“两个范本”签订的监督检查基础上,对地、县级电网和发电企业特别是中、小水电厂参照“两个范本”签订情况开展自查和检查,力求通过 “两个范本”签订的推动工作,协调解决厂网关系,形成“团结治网、规范行为、共保安全、和谐共赢”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我省地、县级电网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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