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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水电开发“大调整”方案为何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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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能源-海洋能网 2006-6-21 访问人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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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6月18日晚,北京城北二环附近一个僻静的小院里,民间环保人士张峻峰、王瑞卿、姚遥、金嘉满等人作为原告方,分别在一份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被告的《行政诉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19日,原告代理律师、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岳琴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她将于6月21日将这份诉状公之于众。

  《行政诉状》,说的仍然是各方争论了将近三年、陈旧而又热门的话题——怒江水电开发,但这是继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公开表示怒江方案“要做大的调整”以来,民间人士对怒江问题最强烈的质疑,也是三年来怒江问题的争议首次上升到诉讼层面。

  《行政诉状》称,2004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怒江中下游水电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及结果,违反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诉状要求判决撤销该审查意见,并“判令被告立即制止有关单位在怒江中下游进行的水资源开发前期勘探行为。”

  “我觉得真正应当成为被告的不是国家环保总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间环保人士对这份《行政诉状》评论道。他说,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关于“怒江水资源开发可能作大调整”的讲话,毕竟算是个重大利好消息,“说明国家环保总局是做了努力的”。

  “大调整”方案为何没有下文?

  无论国家环保总局应不应当成为被告,《行政诉状》还是将人们的注意力拉回到了6月5日。

  当天,祝光耀发言过后,对于“怒江水资源开发可能作大调整”的具体内涵,官方再没有下文,引得各界人士猜测纷纷。

  环保人士确信,虽然祝光耀6月5日表示“现在的论证和评价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但考虑他说话的场合和背景,调整后的方案应当已经基本形成了。

  如果真有“大调整”,最可能的方案便是将十三级开发方案最终限制在四级开发。简单说,十三级开发与四级开发方案的区别在于:相对而言,四级方案研究和论证相对成熟,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涉及的社会矛盾也少得多。用一位环保人士话说,四级开发方案是一个“不得以情况下,社会各界能勉强接受的方案”。

  但对这一猜测的证实或证伪却颇为困难。

  记者注意到,媒体对此也做出了不同解读,有媒体以肯定的语气说,“大调整”就是最终变十三级开发为四级开发;有媒体说,四级开发只是试点做法,是缓和眼下矛盾的权宜之计。

  从各方面信息看,“十三级变四级”的说法普遍相似,而究竟是“只开发四级”,还是“先开发四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各界人士也根本给不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国家环保总局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官员对“只开发四级”的说法不置可否,“现在我们没有得到任何信息,也不知道最终方案是什么。”他以私人身份对记者说,“你即使有机会正式采访我们,也只能得到与祝副局长公开讲话一模一样的口径。”

  自从6月5日以来,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就一直在通过“内线”想方设法打听“大调整”的具体内容,但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她的努力仍没有什么结果。“一个面向全世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消息,其内容却需要私底下通过‘线人’去打探,令人十分费解和悲哀。”汪永晨说,“由此恰恰更让人觉得所谓‘大调整’方案就是掩人耳目、暂时缓和矛盾的‘钓鱼方案’。”

  其实,环保人士的类似“打探”工作,从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局在北京组织《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议后就开始了。

  规模和影响最大的一次,算是2005年8月25日,民间环保人士起草并公布了一封《民间呼吁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的公开信》,公开信尽其所能地罗列了2003年9月1日生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法》、2004年3月22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2004年8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等法律文件中的相关条文和规定,以敦促政府有关部门公布规划及环评方案。

  2005年10月,有媒体称,在反坝过程中站在第一线的地质学家范晓、云南大学亚洲河流中心主任何大明、云南大众流域于晓刚、绿家园的汪永晨、自然之友的薛野等人均“急于了解新的规划和环评做了哪些改进,却苦于没有透明的信息渠道。”

  2006年3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实施第一天,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向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律师函,要求参与怒江六库电站、马吉电站、亚碧罗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要求国家环保总局适时公开该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举行听证会。

  2006年3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作出明确回复,“我局将根据国家开发与保护的决策情况,在水电建设之前的环评中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公众参与,从环评角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虽然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了书面表态,但是,公众却感到有点遥遥无期,因为不知道建设项目什么时候启动。”陈岳琴说。

  2006年6月19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致函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希望能听到相关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消息传来。

  因此直至目前,除了2006年3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的这份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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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陈宏伟 作者:水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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