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在进行了调查后,确信固定风力发电电价过于困难,而招标有助于降低风力发电成本和价格,且无碍于中国实现风力发电发展规划
在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表示,中国对风力发电的定价,将继续采用招标的方式,因为“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使风力发电的成本和价格逐步降低下来”。
这意味着,风力发电的定价政策在经过两年的争议后,发改委仍然坚持了最初的定价原则。
风力发电的定价问题,长期以来是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焦点所在,争议频频,主管部门在此问题上也举棋不定。
2003年,国务院电价改革方案规定,风力发电暂不参与市场竞争,电量由电网企业按政府定价或招标价格优先购买。发改委则从2003年开始推行风力发电特许权开发方式,即通过招投标确定风力发电开发商和上网电价。
2005年11月8日,发改委办公厅在一份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风力发电的上网电价将采取固定电价,风力发电电价由两部分构成,即以燃煤为参照的标杆电价加每度电0.25元的风力发电补贴电价。
转至2006年年初,在正式颁布实施的细则之中,这一规定被改成“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
然而,在试点招标的过程中,屡屡出现“跳楼价”,这加深了业界对于风力发电发展前景的担忧。如华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03年投中的江苏如东10万千瓦风力发电特许权项目,就出现0.39元/度的低价。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施鹏飞直言,这样的低价将使整个风力发电产业陷入亏损,中国也将因此错过风力发电发展的机遇。
2006年2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华电国际、三峡能源公司均获批了位于江苏的风力发电项目,三家公司获批的电价为0.487元/度,等同于一年前江苏东台特许权招标项目的中标电价。
其时,发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处长史立山对《财经》表示,三公司拿到的项目,其价格是以前招标形成的价格。至于今后风力发电产业的发展方向,他指出,“至少近期主要仍用特许权招标的方式进行”。
2007年9月4日,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重申了国家主管部门坚持招标形成风力发电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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