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电子废弃物法律的主要内容
2005年3月,根据欧盟WEEE和RoHS两个指令,德国制定了“关于电子电气设备使用、回收、有利环保处理联邦法”(简称ElektroG),同年8月13日生效。ElektroG基本内容同欧盟WEEE和RoHS指令一致,但在执行时间上采取了分段执行的方式。
ElektroG中生产商应遵守的义务和执行的时间及期限表
义 务
执行日期
说 明
产品设计
2005.8.13起
产品设计应考虑废弃后的方便回收处理。如不执行,也不承担法律后果。
生产商注册
2005.11.23止
生产商应在期限内进行注册,从2005年11月24日起,没有注册的生产商不允许出售产品。
资金担保
2005.11.23止
在登记时,生产商应同时提供资金担保,以保证企业破产后其出售电器的回收处理费用。从2005年11月24日起,不允许出售没有资金担保的产品。
资金担保形式(3种):保单;银行账户;加入生产商担保系统(电子废弃物行业回收体系)。
为收集提供便利
2005.11.24起
生产商为公共回收点免费提供回收容器(5类:大型家用电器和自动售货机;电冰箱和冷柜;IT通信设备和消费电子设备;气体放电灯;小型设备及其它)。
告知和通报的义务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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