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核电专委会原秘书长夏国钧指出,发展核电是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的关键与重点。要把核电作为电力发展的第三能源支柱;在核电发展区域结构上,不应仅限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应扩展到中西部地区,以及有条件、有需要发展核电的地方。在核电的投融资与资金结构上要放开和多样化,以确保能源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实现。
核电改变现有电力能源结构
近几年,我国火电厂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但缺电的事实仍十分严重。据统计,2005年全国新增装机7648万千瓦,全国缺电仍在2500万千瓦以上。今后的电力需求仍将十分旺盛,最新预测表明,到2010年,社会需用电量将达3.755万亿千瓦时左右,到2020年达5.64万亿千瓦时。
夏国钧认为,过去,我国电力能源结构不合理,特别是火电比重大。初步分析表明,到2020年,如果用煤发电的电量比例降到75%左右,发电用煤也要达18亿~19亿吨,对于煤炭供应与环境都是极大的压力,因此调整电源结构势在必行。
“过去,由于对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中的地位及其在确保我国能源安全供应上的战略意义和认识不统一,核电发展的方针不明确,核电建设步履艰难、发展缓慢,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夏国钧说。
据介绍,与世界平均水平比,我国核电的差距最大,低14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差距更大,低20个百分点。
夏国钧说:“我们要大力开发清洁能源,但就目前技术条件而言,核电是唯一可以较大规模地突破能源安全瓶颈的能源。世界各国对核电都予以极大关注。”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法国、比利时、德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都建造了大量核电站,核电站发出的电量已占世界总发电量的16%。在这些国家,核电的发电成本已经低于煤电。
让核电回到电力大家庭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核电,夏国钧认为不仅要完成体制的创新,而且要尽快完成观念的转变。
“核电在世界上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技术,要打破核电神秘论和特殊论,在观念上,我们应该把核电与水、火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等都一样看待,统一纳入电力市场中来,不要孤立核电,核电也不要‘自我孤立’。要让核电回到电力大家庭中。”夏国钧说。
据介绍,发达国家不存在单一的核电公司,核电早已融入电力事业,面向市场竞争,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和安全性。例如美国众多的电力公司、日本的各电力公司、法国的电力公司(国营)和韩国电力公司等均如同投资建设水电、火电一样,投资建设核电,经营管理核电。
随着核电的加速发展,核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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