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价局最近公布了2006年供暖期新的区域直接供热价格。居民住户热价按照使用面积计费,由原来每平方米每月3.1元调高至3.5元;非居民住户热价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每月5元调高为5.8元。
物价部门表示,为保证低保户冬季正常取暖,对其仍采取以前的优惠政策,即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的,按使用面积计费,每月每平方米2.8元,低保户个人负担15%,其余由政府补贴;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新供热价格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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