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新区留学生创业园综合服务楼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项目,标书编号:ZJZC—(2006)公字第19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整(含100万元)以上;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2004-2006年间实施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中央空调系统(进口或外资独资、合资企业生产的变频多联机组)建设的成功案例1例以上;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产品的原厂方颁发的产品销售代理及安装资质证书;
(5)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能力和资质、具备经厂方培训的多联机安装及售后服务的技工3名以上(具备相应厂方的培训证书;经劳动、社保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基金缴纳证明);
(6)投标人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3小时都市圈范围内(火车或汽车车程)。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公休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3)成功案例的合同、设备清单、验收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镇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综合服务楼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面积约5200平方,变频多联系统),开标后将给予每个供应商10分钟以内的针对本项目设备选型、配置方案的讲解时间,采购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电脑自备。其他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招标方式及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五、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须在投标时将转帐(现金)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时间:2006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06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购买标书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5999330
传 真:(0511)5999339
十、项目联系人:刘春 李斌
联系电话:(0511)5999335 (0511)5999332
传 真:(0511)5999335
十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 号:00000129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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