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二氧化碳减排大户?
有人说水电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户,比火电高四倍,有人说,水电是二氧化碳减排大户,仅有火电的五十分之一,谁的研究最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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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7日某科技研究机构网站发表了一篇由某科技信息研究所,根据《自然》杂志上的一则新闻资料加工整理的,题为《水力发电:温室气体的元凶?》的文章。文章认为“水力发电站长期以来被视为清洁能源。但是科学家警告说,热带水库所释放的温室气体可能多于使用化石燃料的发电厂。巴西国立亚马逊研究所(位于马瑙斯)的自然保护生物学家PhilipFearnside证明了一座热带水库在开始运作的头10年里所释放的碳是一座化石燃料电站的4倍”。
据了解,水电的温室气体排放高于火电的说法,最早是出自美国人麦卡利的《寂静的河流》的一书(该书后来再版后更名为《大坝经济学》)。这本专门总结世界上大坝的负面效应的书籍,几乎收集了世界上所有关于水坝的负面评论。其中就包括巴西的亚马逊研究所的水电站温室气体排放的结论。不过,《自然》杂志上发表的这则消息所阐述的内容还不够十分全面,巴西的热带水库蓄水后产生的问题还不仅仅是二氧化碳的排放,而是甲烷的排放量过高。这是由于巴西的水库一般伴随有大片热带雨林,这些雨林本身在进行着生态循环,腐败的植物体被淹没、腐烂、发酵后,就产生了类似沼气池的作用,因此出现了由于自然界植物体新陈代谢、世代交替这种自然生态过程所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值高的问题。然而第一,由于热带雨林在世界上并不多见,因此巴西的水电工程和大坝产生的这种现象在世界范围内并不具备很高的代表性;第二,即使没有建坝,没有水电开发,纯自然环境下死亡植物体也还会产生同样的化学反应,同样会排放温室气体,而生活状态下的活体植物在夜间同样也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
而曾经以研究报告说明二氧化碳的排放高于火电厂,而且引起国际广泛关注的,是加拿大的某淡水研究所。这个研究结论曾经广泛的影响了世界各国对水电开发的认识,以至于国际上最权威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在1996年的会议上,只把小水电定义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而没有能把大型水电包括在内。
然而,并非所有的“科学”研究结论都能经受得住历史的检验,由于这种水电站的温室气体排放比火电还高的结论,完全是与人们的直观感觉和各国的实际观测数据相矛盾的。很快人们就发现这一结论是有问题的。首先,一座水库的排放量肯定要和水库的大小有关,一座火电厂的排放也和装机的规模密不可分。然而,该研究机构在没有说明多大的水库与多大的火电厂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就得到结论说“水库所释放的碳是一座化石燃料电站的几倍”,显然是有问题的。既使数据完全是真实的,也只能是代表某一种特例情况下的结论,毫无普遍的实际意义。因而,有科学家怀疑,这有可能是利用个别现象代替一般规律,不具备科学研究的严谨性。
为此,联合国的有关机构特地委托消息来源地加拿大的国家科研机构,对全国范围内水火电厂,按照同等规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比较研究。研究证实,由于一些原始林地的表层土壤存有大量的植物有机肥料,变为水库蓄水的初期难免出现水体中的有机碳排放加大的现象。然而,这种表层土壤中有限的有机碳源的释放与火电厂中每天源源不断的输入煤炭的燃烧放出的二氧化碳具有本质的区别。从排放量来说,前者的碳排放是环境突变后不断衰减的变化量,后者是一个几乎每天固定不变的常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水库的排放将逐渐递减最后趋于零。这种情况下,如果仅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观测,确实有水库的二氧化碳排放高的可能。但是,如果从长时间来看,任何水电厂有限的二氧化碳排放必然是会大大低于随着时间无限增长的火电的排放。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水电厂的水库面积很大,而装机很小、发电很少。这也能导致该水电厂的相对碳排放过高。不过,专家解释这种水库往往都是防洪、灌溉、调节水资源时空分布矛盾所必需的骨干水利工程,其作用主要根本就不是发电,甚至有不少水库根本就不具备发电能力。这些水库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人工湿地,与水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问题根本就毫无关系。
最后,根据研究人员对加拿大各种水电、火电厂的实测结果比较,得到的结论是:按照加拿大现有的情况折算,同等发电规模的水电厂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只相当于火电厂的1/50。这个结论不管是与人们的日常经验观察,还是各国的实际观测的结果都是比较吻合的。(相关的数据文献可以查阅《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论文集》北京2004年10月)
根据这一结论,水力发电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世界各国首脑在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已经通过决议,承认大型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并强调为了世界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要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水电开发。此后为落实这一精神,2004年联合国还在北京召开了促进发展中国家水电开发的《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会后还专门发表了《北京宣言》。遗憾的是我们国家级的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似乎对国际社会的这一重要政策信息毫不知情,居然稀里糊涂地把几年以前的被国际社会否定的逻辑谎言,仍然当作新闻拿出来进行宣传。
该文章后面还说“这让人们怀疑在发展中国家推广修建大坝的做法,这包括在刚果河上计划修建的一座耗资50亿美元的大坝。人们还担心,《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要为水电站工程提供资金。”
通过这段叙述足以说明,原文章作者否认水电的减排作用的态度,与国际社会的主流意见《京都议定书》完全是相违背的。事实上,非洲和所有发展中国家的水电开发,都是得到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的。国际社会认为,开发水电是目前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主要手段。原因就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中过程的电力需求的增长是必然的,而提供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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