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三阳焦化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阳焦化”)前身为临城县焦化厂,随着企业的发展,决定在厂区内建设两座56孔TJL4350D型焦炉及与其配套的设施,形成7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该项目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7年3月14日由河北省环保局批准。但是三阳焦化并没有按照河北省环保局的审批要求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而是在未建成污水处理站和焦炉地面除尘站、未向各级环保部门申请的情况下,擅自将已建成的35万吨/年焦化生产线投入了生产。由于该生产线没有建设废水治理设施,焦炉消烟除尘设施亦不完善,并且厂区原有的两座装备落后、生产能力低的年产15万吨/年焦炉时有生产,造成污染,群众不满,对其进行投诉,此事被新闻媒体曝光。
邢台市环保局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局长柳金钟随即组织召开党组会,对如何有效制止三阳焦化违法擅自生产的行为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迅速向临城县人民政府致函,要求把督促三阳焦化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该企业实施断水断电措施,落实企业停产,督促其按照环评和审批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邢台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支队会同临城县环保局多次到现场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河北省环保局汇报整改进度。
2007年12月4日,河北省环保局联合督办组到达临城县,组织召开了邢台市环保局、临城县环保局及临城县政府参加的紧急联席会议,决定立即对三阳焦化厂实施停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鉴于该公司一条35万吨/年焦化生产线已经建成,要求立即拆除原有15万吨/年小焦炉。2007年12月5日,临城县政府责令县电力部门对三阳焦化实施了断电措施,35万吨/年和15万吨/年焦化生产线均被强制停产。之后,在各级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下,该企业于2007年12月21日对一座15万吨/年焦炉实施了爆破拆除,小焦炉烟囱轰然倒塌,设备被拆除,70万吨/年焦化生产线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和焦炉地面除尘站正在紧张施工建设。三阳焦化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得到了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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