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由国家信息产业部、发改委、质检总局等七部委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凡生产、销售、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厂方必须在产品醒目之处加贴一个
环保标志。
    据悉,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意味着国内市场上1800余种电子信息产品,必须加贴标志或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产品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
环保使用期限以及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一目了然地了解产品的材质等信息。
    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士表示,该《办法》共涉及1800多种电子信息产品,涵盖了整机、元器件及原材料,包括车载雷达、通信设备、手机、电视机、计算机、音响、DVD、医疗电子设备、电池、微波炉、电磁炉等多个行业的产品。不过,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白色家电,由于未被国家统计部门认可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在此《办法》适用范围之内。
    昨天,记者走访禾城家电市场发现,该《办法》虽已实施近两周,但在售的手机、计算机、电磁炉等电子信息产品,几乎都未加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一些商场营业员甚至对此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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