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全过程控制、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围绕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污染物排放量最小化,直至零排放目标,进行持续的系统寻优活动。二是要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好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为主体和邀请外部专家、清洁生产量化考核和“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管理和各类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避免将清洁生产手段目的化和清洁生产工作表面化、走过场现象。三是着重帮助企业解决组织机构、指标体系、行业先进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比评价、建立清洁生产岗位责任制、物料平衡、能量平衡、水平衡和污染因子平衡的方法、企业清洁生产中长期目标计划等重大问题。以企业取得的清洁生产绩效来衡量其机制的有效性。引导企业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三、青岛市推进清洁生产下一步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主要工作任务目标
围绕到2010年青岛市中型以上企业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企业全部建设成为清洁生产企业的要求,组织全市企业开展建设清洁生产企业的自愿行动和依法审核活动。力争2007年50家企业完成青岛市清洁生产企业的创建任务,使全市清洁生产企业总数达到200家。
(二)主要工作措施
1.继续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分期分批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普法培训和清洁生产审核技能培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宣传培训,增强全民的资源、环境忧患意识,把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深入到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使之充分认识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人人关心清洁生产,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不断扩大推行清洁生产的范围,积极引导农业生产、建筑工程等领域以及旅游、餐饮等服务性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
2.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自愿行动,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清洁生产促进体系
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开展以建立清洁生产长效运行机制为重点的企业清洁生产自愿行动。进一步强化建设清洁生产企业自愿行动全过程的服务和管理。开展清洁生产自愿行动的企业和强制审核的企业要分别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
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行动协议和目标责任书,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促进清洁生产的全过程服务和管理机制。
3.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指导、服务和支持力度
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编制印发《青岛市清洁生产指南》和《青岛市清洁生产典型案例》,指导企业正确实施清洁生产。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向全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的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信息交流。组建清洁生产专家库,为全市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提供理论、政策研究支持,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审核、进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清洁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供前期培训、过程指导和实施服务。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研究制定与《清洁生产促进法》配套的法规、制度和财税政策。
4.清洁生产要与构建循环经济体系、节约型、生态型城市结合起来
青岛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工作,在编制《青岛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规划》的同时,还编制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生态城市建设、水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子规划。清洁生产要与构建循环经济体系、节约型、生态型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落实好促进清洁生产的各项规划,为“十一五”青岛经济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打好基础。同时注重把清洁生产与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资源消耗结构结合起来;注重节约发展、清洁发展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注重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发展。在搞好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推进清洁生产工作逐步向纵深发展。把清洁生产的理念从工业推向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从行业和工业园区试点向全行业全园区推进,从产品设计推向生产体系设计,用清洁生产的理念指导产业园区的发展。
5.加强规划引导,不断提升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水平
根据全市工业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要求,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重点园区的清洁生产推行规划。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公布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进一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坚决依法关闭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并禁止淘汰的落后设备向其他地区转移。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努力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鼓励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凡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原则下,都应积极按照ISO14000系列标准,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的示范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6.加强行政推动,促进清洁生产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按照争创国家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要求,积极组织青岛市企业争创国家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建立清洁生产协同促进工作体制,指导企业建立清洁生产责任制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实施到位。各区、市清洁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的清洁生产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跟踪检查工作,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活动,使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得到切实的推进,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结果。全市每年的第四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考核,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上一页 [1] [2]
与 青岛市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作 相关的文章
河北污水处理费全面开征 省会水价可能上调
无锡水危机诱因查明 祸起蓝藻污水团
海南十一五期间将建22座污水处理厂
贵州废气排放和污水治理成当务之急
污水催生野草坏了四川广元内湖美景
3M推出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
新一代环保节能船舶涂料问世
建筑节能将是房地产业长期面临的艰巨任务
节能减排,从少用一张擦手纸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