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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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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能源-节能环保网 2006-12-7 访问人数: 【字体:
                部分省(市)清洁生产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之十一

 

自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青岛市按照“依法推进、建立机制、量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面向全市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青岛市清洁生产工作成效

2003年以来,青岛市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精神,狠抓政策和制度建设,规范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审核质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截止目前,青岛市已有83家企业通过“青岛市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其中2003年10家通过审核,产生无/低费方案399个,实施率91.9%;产生中/高费方案97个,实施率46.3%;实现经济效益2899.1万元,形成节约能力2365.8万元/年。2004年21家通过审核,产生无/低费方案884个,实施率90.71%;产生中/高费方案102个,实施率62%;实现经济效益6307.25万元,形成节约能力9279.25万元/年,减排二氧化硫1185.66吨,减排COD665.47吨。2005年52家通过审核,产生无/低费方案1532个,实施率87.7%;产生中/高费方案240个,实施率75%;实现经济效益1.94亿元,减排二氧化硫556吨,减排废水88.5万吨,减排COD780吨,减排烟尘465吨。2006年,通过召开全市清洁生产工作会议,向全市有关单位下发了全年我市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目标、任务,确定了100家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到目前为止,由市经贸委组织的专家跟进服务已经达到350人次,海尔集团29个事业部开展了清洁生产自愿行动,本月底将进行集中验收;另外还有由我委组织的18家企业正在开展清洁生产企业建设工作,年底前将全部验收完毕。组织清洁生产有关专家编制的《青岛市清洁生产企业建设指南》,已经通过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主任担任专家组长的专家组评审,年底前将发放到全市重点耗能企业。

二、青岛市清洁生产促进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使清洁生产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1.加大宣传力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青岛市加大对清洁生产的宣传贯彻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广告大力宣传清洁生产工作,报道清洁生产的最新动态和信息,发布清洁生产行动计划,对本市清洁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加大培训力度。面向全市企业分期、分批加强了培训指导工作。每年举办清洁生产普法培训和技能培训班3-5期,参加培训人员达400多人。定期组织节能专家和环保专家到企业实施现场指导,使企业了解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要点和操作方法,清洁生产的理念已逐步被大多数企业认可并不断深入人心。

3.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围绕清洁生产组织青岛市重点能耗企业、重点排污企业、产品出口企业、技术进步企业、环保企业以及清洁生产有关中介机构等单位,赴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开展清洁生产考察活动。通过参观学习,了解工业发达国家政府在清洁生产方面的法规、扶持政策、技术水平、技术进步对清洁生产的作用,清洁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与发展,重点能耗及污染行业清洁生产解决方案等。使企业切身体会到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明确清洁生产推进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青岛市建立了由市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发改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清洁生产联动机制和工作体系,并联合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自愿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市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自愿实施行动。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企业在污染物排放已经达到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实现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的排放,并达到同类企业先进水平。其主要内容可简单地概括为“突出一个主题”、“确立两个目标”、“做好三个结合”和“建设四大体系”。突出一个主题。即突出青岛经济、社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的主题。确立两个目标。即企业推进清洁生产的能力目标和青岛市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做好三个结合。即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与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企业优化产品结构、资源消耗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与企业提升管理、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四大体系。即依法建立以市经贸委牵头政府各部门参加的清洁生产协同工作体系;建立持续推进的清洁生产指标考核体系;建立科学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咨询服务体系;建立依法推行清洁生产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

同时青岛市通过印发《青岛市清洁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及《青岛市工业产业能效指南》,明确了全市清洁生产工作指导方针,列出了全市100家清洁生产重点推进企业名单,并明确提出青岛市清洁生产工作目标,即到2008年,全市中型以上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企业、星级宾馆等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管,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

青岛市定期对通过清洁生产考核企业进行督查,通过表彰先进企业、鞭策落后企业等形式,达到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目的。2005年青岛市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又制定出台了以建立清洁生产长效机制为着眼点、以清洁生产的绩效为重点、以清洁生产的量化指标为考核要点的《青岛市清洁生产企业评审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严格了清洁生产企业审核程序。同时在实际工作中,青岛市根据经济发展要求,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在100家重点推进企业中,又将化工、冶金、印染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筛选出来,作为重中之重的企业进行大力推进,以求得最小的污染,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确保清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中介服务机构是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的基本条件,青岛市十分注重发挥清洁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通过组建青岛市清洁生产指导中心、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等部门,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个性化的全程跟踪服务:一是要指导企业在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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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ecepif 作者: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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