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上海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商品房开发项目位于市区西南部龙漕路,占地3.6万多平方米。这块土地早在几年前就动迁完毕,目前已是杂草丛生。它与龙华污水厂仅一墙之隔,一家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了该土地70年的批租期限后,打算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预计整个项目投资3亿元,将建成高档商品房。由于开发商也考虑到污水厂的环境问题,原打算距围墙80米的一段土地造配电间等配套设施。
今年3月份,上海市环保局按照国家规定受理了对这一项目的环境评价,市环境监测中心于5月18日和6月15日两次对毗邻的龙华污水厂排放的气体进行了监测。评价结果显示,其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远远超标,对该地块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不适合开发商品房。10月底,市环保局发文通知房地产开发商,否决了开发项目建议。开发商表示,虽已投入了一定的费用,幸好收手得早,不然会发生更大的损失。
据了解,上海市环保部门曾经否决过多个选址不当的项目,如在居民区建垃圾焚烧厂、在水源保护区产生新的污染源项目等,但像这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是第一次。环保部门表示,他们将依法行使权利,坚决制止新的污染矛盾产生。当然,在项目审批时,各部门就应加强协调、依法办事,不要等到“生米煮成熟饭”,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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