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核电大开发时代到来,会不会有更多的控股主体出现?业内人士认为,这取决于几大因素:一、核电盈利水平;二、技术水平;三、政府态度。
“国内其他电力集团要想控股的话,至少要准备十年。”业内人士称。而按我国政策,外资不能控股核电项目。
成立专门公司消化新技术
第三次核电技术引进,给我国核电行业带来另一个变化:中国核电引进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即成立专门的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由其负责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与美国西屋联合体签约当天,签订的是两个框架性协议,一个是核岛采购框架合同。在这个合同中,中核集团控股的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和中电投集团控股的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方,西屋联合体作为供货方;一个是技术转让框架合同。该合同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是受让方,西屋联合体及其分包企业作为转让方。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指出,我国政府极为重视核电事业发展,近日正式批准并组建成立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据介绍,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定位,主要是引进、吸收、消化和创新第三代核电技术。
据透露,中电投党组书记、总经理王炳华兼任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董事长。
“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一般企业力量没有那么大,由国家专门成立一家公司做消化吸收的工作,之后再将这一技术转给国内企业,这样可以在更高的起点上创新,更有利于解决能源安全。”业内人士如此说。
由于核电是清洁能源,我国今后将会大力发展。中国计划在2020年前投入500亿美元左右,建造30个核反应堆,将核电站的总装机容量提高到4000万千瓦。目前,核电装机容易仅800多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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