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贵明 摄
今后的政策将会引导集中供热,采取区域性统一开发地热的方式,优化地热资源的配置,逐步改变单井独户的利用模式。对地热开采实行开采总量限制。开发的主要原则是取热不取水。
作为一种资源,地热的开发同样要提高利用效率、减少浪费。1983年以前,地热资源开发处于无序状态,地热井开采后不能直接利用,温泉水白白被浪费掉。为此,北京市政府1984年正式成立了专门的地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地热的管理工作。1999年,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地热资源管理终于有法可依。
经过几年的摸索,目前相关的法规将会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热管理处陈处长日前透露了一些法规的发展趋势。
今后的政策将会倡导、引导集中供热,采取区域性统一开发地热的方式,优化地热资源的配置,逐步改变单井独户的利用模式。支持和鼓励环保、节能高效的地热项目,通过价格政策,提高一次性开发利用(如洗浴)的价格,限制单一用途、单一洗浴的项目;对积极进行回灌的地热供暖项目给予减征资源费的优惠政策,
降低可以有效保护(如积极进行回灌)或进行重复利用的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和鼓励供暖回灌项目。对地热开采实行开采总量限制,进行宏观调控。目前,应重点在开发程度较高的小汤山、城区东南部、良乡等热田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开采量。
陈处长表示,地热开发的主要原则是取热不取水。在施工的时候,会在政策上给予下列项目适当的优惠支持:符合开采条件、属于危改项目地区(不适于用其他供暖措施,同时具备地热条件)、有利于环境建设。而目前一些老地热用户(比如单一用途、无回灌措施的),将被要求增加热泵利用系统,以降低使用后的排放温度。陈处长提供了一份目前地热价格单,表格如下:
可以看到表中水的价格比较便宜,如果利用得好,加强回灌措施,就可以减免很大一部分排污费和地热使用费。这份价格单可能继续调整,但是相对于很有可能继续涨价的自来水来说,优势仍然存在。
本报记者 张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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