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 韩洁 罗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0日宣布,国内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将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作法明确了国家鼓励核电发展的税收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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