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清理电网 中高层不得持发电企业股份
3月19日,国资委联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电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叫停国有电力企业职工投资电厂企业。
所谓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是指一些国有电力企业通过成立职工持股会等方式,组织职工在发电企业改制中持股和投资新建发电企业。
文件主要规范两类: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行为。而根据国资委一个答记者问,文件精神主要是规范电网企业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行为——“主要是限制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重点是清理电网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发电企业股权问题。”
重点清理电网中高层的
发电企业股权
“电力企业职工投资电厂的事情太普遍了。”国资委一名官员告诉记者,“如职工投资行为不规范、电力交易不公平、成本分摊不合理等,造成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起草了这样一个文。”
而一名电力行业人士则告诉记者,“这个文并不是这几天才发的,而是都压了好一会了,此前已经给我们电力企业发布了,只是还没正式对外公布。”
从《意见》来看,国资委此次清理行动态度似乎非常坚决:“地(市)级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
“已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股权的,应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予以清退或转让,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意见》规定说。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地(市)级电网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在确保电力
只显示最新 10 条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与 国资委叫停国有电力企业职工投资电厂企业 相关的文章
国资委2008年电煤价格座谈会在中国电力投资
塔吉克斯坦国资源丰富 却不懂合理利用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国家发改委叫停1286万吨玉米深加工
国资委为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列出具体时间表
国资委:推进央企实施节能减排
国资委:加强央企职工福利费和工资总额管理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赴宜昌考察三峡工程
国资委力荐中海油“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