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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电价上涨须先过三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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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能源-能源网 2008-3-19 访问人数: 【字体:

    如今,垄断企业普遍叫苦连天,要求涨价的声音此起彼伏。昨天,记者了解到,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电联动从而上调电价。此举意味着,值夏季用电高峰来临的微妙时机,一场是否上调电价的博弈正在悄然展开。

  作为电力企业,其主要的原料的价格在上涨,电力企业提出涨价要求似乎合情合理。

  不过,我们千万不要忘记,电力是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在行政保护下,没有市场竞争的压力,普遍倾向于高成本运行和多为自己截留利润,因此,在满足这些垄断企业涨价的要求前,必须先让它们过三道坎。

  第一道坎是进行成本、利润的审计。7月25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讲道:“今年以来,炭价格出现一定上涨,特别是重点合同价格上涨多一些,但是实行市场调节的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甚至在年初的基础上略有下降”、“去年实行电价格联动以后,弥补了一部分成本开支,今年电力企业通过加强管理,降低了成本”。(见中国网7月25日)因此,我们不仅要看到原料的涨价因素,还要看到市场和宏观调控中对于垄断企业有利的因素,在批准垄断企业产品涨价前,我们需要一个全面而公正、公开的外部审计。

  第二道坎与第一道坎有相关联,那就是对垄断企业的工资、福利要进行审计与检查。垄断企业工资、福利过高一直为全社会所诟病,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为14040元;其中,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为6969元,电力气、水等垄断行业是18752元。这些没有市场竞争的企业,其大量将自己的工资、福利纳入成本中,提高成本从而使得产品价格提高,这事实上是在侵蚀全社会的福利。

  第三道坎是价格听证。垄断企业的产品、服务价格的上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必须进行价格听证,由垄断企业的代表、消费者代表和专家等多方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进行博弈,不能让垄断企业一家主导定价问题。《价格法》也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2599.272,-152.57,-5.54%,吧)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在价格听证中,不能出现一些做“托”的职业听证人,听证要体现多方的利益平衡,千万别把“听证会”开成“涨价会”。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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