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的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对电力供应短缺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三亚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发电能源供应不足、发电厂发电机组停运、电网发生故障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紧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三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海南省电力供应紧张状态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三亚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供应紧张引起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及重要用户构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1.3.2 本预案是三亚市应对电力供应紧张状态时的具体行动措施。因此,凡与三亚市电力供应紧张状态应急预案有关的单位和企业,均须遵守本预案条款。
1.4 工作原则
1.4.1 确保安全原则。采取发电侧备用和负荷侧备用相结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实现限电不拉路,保障全市电力有序供应。
1.4.2 有保有限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鼓励和扶持类的企业实行错峰、避峰、计划限电措施,对国家产业调整政策中限制和淘汰类的企业,一律采取限制或停止供电。
1.4.3 保障重点原则。当电力供应能力不足时,严格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生活和重点用户用电不受影响。
1.4.4 节约用电原则。实施促进节约用电积极有效的经济政策、法规政策,加大节电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节电意识。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电力供应紧张状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2.1.1 市政府成立三亚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迎峰度夏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市供电公司等。
2.1.2 市迎峰度夏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
市迎峰度夏协调小组是三亚市应对电力供应紧张状态时的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受市政府委托,统一指挥电力供应紧张状态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1)统一领导全市电力供应紧张状态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协调一次发电能源供应,充分发掘发电端潜力;
(3)研究并决策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预案;
(4)决定启动和解除应急预案。
2.1.3 市迎峰度夏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是三亚市应对电力供应紧张状态时的应急处置成员单位。按照市迎峰度夏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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