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南方电监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电监会第25号令《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题会议。南方电监局负责人主持会议,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南方电监局负责人指出,《办法》的出台,是国家电监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大政方针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电监会尤权主席在年中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依法拓展电力监管领域,不断深化电力监管工作”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办法》的出台非常及时,对电力监管机构加强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提供了法规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他要求,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办法》,充分了解《办法》颁布的背景和内容,深刻理解《办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二、要深入研究《办法》所涉及到的电力监管机构监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落实监管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必要的监管手段。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宣贯办法和实施的具体方案等。四、《办法》明确电力监管机构具体对八个方面实施监管,内容很广;《办法》的落脚点是可再生能源的电量,实际上涵盖了我们所有的监管环节。因此,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参会的同志分别畅谈了学习体会以及贯彻落实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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