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中国正在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已正式出台,对该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申报及审批、财务管理、考核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
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后,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专家指出,财政部发布的《办法》显然是这一系列规章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据介绍,发展专项资金将以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重点扶持三大领域:“潜力大、前景好的石油替代,建筑供热、采暖和制冷,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办法》明确指出,“重点是扶持发展生物乙醇燃料、生物柴油等”。其中,生物乙醇燃料是指用甘蔗、木薯、甜高粱等制取的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则指用油料作物、油料林木果实、油料水生植物等为原料制取的液体燃料。
《办法》同时规定,在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资金将重点扶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同时,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该资金将重点扶持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发电的推广应用。
只显示最新 10 条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与 可再生能源可在中国获得中央财政的专项支持 相关的文章
同兴垃圾电厂获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重庆同兴垃圾电厂获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克莱斯勒支持生物柴油行业,鼓励使用新型可
四合一可再生能源发电机问世
可再生能源经济迅猛发展将一触即发
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出台
政策力挺可再生能源发电板块
中国可再生能源步入“快车道”
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场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