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门户网世界新能源生物质能网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面世 汽车业与能源协调发展

能源,源法,法征,征求,求意,意见,见稿,稿面,面世,世 , 汽,汽车,车业,业与,与能,能源,源协,协调,调发
世界新能源-生物质能网 2007-7-24 访问人数: 【字体:
来源:中国汽车报

 为配合汽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1月1日,北京市开始供应国Ⅳ标准燃油。王 冀 摄 

  千呼万唤,素有“能源领域小宪法”之称的我国《能源法》终于向世人揭开了面纱。前不久,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2月1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在国务院下设一个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专家分析,我国很可能成立新的能源部。

  对汽车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汽车行业的发展与能源密切相关。有资料显示,我国70%的石油资源在交通运输领域消耗,其中大部分被汽车消耗掉。自2006年启动起草工作以来,《能源法》备受汽车行业人士的关注。他们认为,中国汽车业的长期、良性发展,需要这样一部法律,需要一个专门管理能源的部门。

  “汽车的发展离不开能源,汽车产业要为国家节能减排作贡献,需要和能源协调发展。”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付于武说。 

  全国清洁、燃气汽车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认为:“汽车工业涉及能源种类很多,煤炭石油、电、生物燃料等。《能源法》能兼顾眼前和长远利益,全面统筹、规划我国能源的发展,对汽车业的发展非常有利。” 

  能源领域资深专家曹乐人认为,《能源法》一旦正式实施,对汽车行业的影响将十分深远。“汽车行业作为能耗大户,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能源法》将加快汽车产业增长模式的转变,推动节能技术发展,甚至可能改变汽车技术发展的方向。”他说。

  立法重要,执法更关键。有能源专家认为,现在我国提倡节能减排,却缺乏贯彻、落实,很多时候成了空喊口号,做表面文章。《能源法》虽好,如果执行不到位,成效就要大打折扣。

  清洁汽车和小排量汽车是受益者

  王秉刚指出,我国现行的一些不合理政策,阻碍了节能环保汽车和技术的发展。他举例说:“大家都说小排量汽车好,实际上中央、地方的很多政策、法规,还是有利于大排量汽车,不利于小排量汽车发展。柴油车燃油经济性明显高于汽油车,我国很多城市却对柴油轿车设限。”

  新能源汽车也面临同样的尴尬。无论专家、学者还是老百姓,都认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但我国还没有很有力的扶持政策出台。

  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的《能源法》出台,很可能带来全局性改观。“《能源法》在立法上为清洁能源的生产、汽车节能技术等的推广开了路。清洁汽车和小排量汽车会大为受益。” 曹乐人说。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我国将鼓励发展替代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和相关产品,今后将实行激励性价格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产品,将实行约束性价格政策。 

  “根据《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我国会制定一系列配套产业政策,鼓励更多人使用小排量、低能耗汽车。”王秉刚说。

  如何改变多头管理现状

  能源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多年来却为多头管理所困。我国曾于1988年成立过能源部,当时是一个政企合一的联合部门,把能源领域的相关企业强行捆绑在一起。该部门短暂存在4年后,于1993年撤销。

  目前,仅在中央一级管理能源的部门就多达

[1] [2] 下一页

文章来源:生物质能网 作者:未知

文章评论

只显示最新 10 条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